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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成為

網路霸凌加害者

何謂網路霸凌?

霸凌(欺凌)指的是出現在校園中,青少年族群間長期蓄意的攻擊行為,霸凌包括暴力與非暴力攻擊行為,最常見的種類是濫用語言,譏諷辱罵。這種欺壓行為會給正處於人格發展階段的青少年帶來極大的傷害。

       

現今因為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的普及,使霸凌行為透過電子郵件,網路貼文,手機簡訊這些媒介,在校園中蔓延。這種透過現代網路科技而進化的霸凌行為即稱為網路霸凌(網絡欺凌)

常見的網路霸凌

網路文字

即用有歧視意味的笑話或詞語對被害人進行羞辱。例如給班上同學起外號,若是被提名票選「班上最XX的人」,加上同學們後續的玩笑與騷擾,極有可能造成青少年極大的精神壓力。

圖像騷擾

例如個人私密照被公開流傳,含有性暗示的圖片,或經過移花接木的不實剪接照片等。圖像的騷擾也經常伴隨著文字出現,讓受害者的名譽與生活深受影響。

個人訊息

即恐嚇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等可直接傳送至被害對象身邊的騷擾方式,即使不上網站不接電話也無法避免。這種網路霸凌行為會結合上述文字與圖像騷擾,使受害者更防不勝防,乏於應付,且造成更嚴重精神傷害。

資料來源:<2016台灣兒童少年網路霸凌經驗調查報告>

由圖表中可知,網路中彼此互相攻擊謾罵的比例最高。

言辭譏諷、辱罵、社交上的排斥或是課業上的阻擾和破壞都是網路霸凌常有的現象。

霸凌者利用透過一按即送的電子郵件與訊息留言大量發送不實且負面的訊息,冒名、排擠,甚至陷害他人,使受害者人際關係惡化、受到誤解等精神傷害,其嚴重性有時更勝於傳統校園霸凌。

網路霸凌常發生的平台

資料來源:<2016台灣兒童少年網路霸凌經驗調查報告>

發生平台最多的社群網站又以FACEBOOK、DCARD、INSTAGRAM為主要發生的平台。

臉書的匿名粉絲專頁盛行,根據統計資料,超過八成的學生看過類似的專頁,並且會在相關專頁上互動按讚、留言或是分享,從而衍生出許多的網路霸凌情況。

​容易觸犯的法律

Past Events

​小心!你的行為可能已經觸法!

透過通訊軟體、部落格、社群網站等網路媒介傳送罵人的訊息。
刑法第27章:
公然侮辱罪
在網路上散播不實的言論
刑法第310條:誹謗(毀謗)罪
將別人不雅的照片或影片上傳至網路空間
民法侵權行為第 195 條

霸凌行為會導致受害者產生自我認知、人際關係障礙,對學習造成莫大傷害,甚至在個人心理發展上造成長遠負面影響,也會使學習環境惡質化。

 

Subcribes

了解與網路言論相關的法律,在我們發言時或許就能減少不必要的傷害,也是對自己負責任的一種態度。

​小組成員

​邱顯誠                              劉旭                                 羅惠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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